本报讯(记者 李娅)四川省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全省除民族地区外,将普遍采取“两推一选”、“公推直选”方式选拔村支书。
建立村支书业绩考核奖励制度,在考核测评基础上确定业绩报酬。在自愿参保前提下,逐步为现任村支书全部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村支书报酬和养老保险经费由财政承担的部分,纳入县(市、区)年度财政预算。乡镇选任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以及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优先从各级党委评选表彰的优秀村支书中选聘。2012年前,对正常离任但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村支书,根据任职年限和贡献,给予一定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