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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参保人看普通门诊可报销一半医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1日04: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一大一小”

  参保人可选两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定点”,其中1家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指定基层医疗机构,另1家为其他医疗机构。

  “专科门诊”

  因为恶性肿瘤、精神分裂症、口腔疾病、传染性疾病和眼科疾病等专科疾病,到指定专科看普通门、急诊,不受选点限制。

  本报讯 (记者蒋悦飞)广州市全体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将从8月1日起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据悉,实施门诊统筹后,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看普通门诊时,可享受“报销”一半左右医药费的待遇。社会保险系统自动为符合规定范围的人员办理登记、自动划扣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或拨转医保费。

  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按规定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指定基层医疗机构65%、其他医疗机构50%的比例支付。灵活就业人员及外来从业人员,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指定基层医疗机构55%、其他机构40%的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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