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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不眨就鲸吞一袋现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1日04:07  信息时报

  

眼不眨就鲸吞一袋现金
漫画:余永康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 魏徽徽) 作为广州科学城建设的规划者和管理者,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接受他人贿赂。昨日,卢锦洪因涉嫌受贿罪,在广州市花都狮岭法庭出庭受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1999年至2008年,被告人卢锦洪在担任广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局级)、萝岗区人民政府顾问期间,利用分管广州经济开发区科学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接受他人贿赂,共收取人民币80万多元,港币45万元,美金28000元,英镑5000元。

  一袋现金50万照收

  62岁的卢锦洪是广东梅州人,曾担任广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萝岗区人民政府顾问。他因涉嫌受贿罪于2008年10月份被双规,同年11月12日被逮捕。

  庭审中记者了解到,2003年,萝岗区一村委会主任黄某强带了50万现金前往卢锦洪家中拜访,提出了要承包科学城建设的爆破炸石工程,请求卢对其予以关照。

  据黄某强供述,当时他前往银行取出现金,用一个袋子将现金装好,走的时候顺便把袋子放在卢锦洪家的沙发上。他回忆,50万块钱的重量达10多斤。

  之后,黄某强没有进行招标就轻易承包到了这份工作,而且还得到了一份“含金量”很高的协议,规定对爆破形成的石料不作回收,承包公司有权进行销售,黄某强利用此爆破工程大赚了一笔。除此之外,卢还对黄某强承诺:50万以下的工程不实行招标,尽量关照他们(公司)。

  “影响力无可估量”

  卢锦洪手中掌握着科学城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权利,他不仅利用过年过节、出外旅游的机会接受贿赂,还在其他单位报销汽油费和日常花销。他的受贿所得也基本用于出国、旅游和购房等。

  对于这些指控,卢锦洪在法庭上辩称,这仅仅是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并没有要求他帮忙办事。“凭借他们的实力,也可以揽到科学城的那些工程。”

  行贿人之一广东某建筑公司董事长张某灿曾先后6次送给卢锦洪人民币20万元,港币20万元,美元2万元,他在供词中坦言,送钱和卢锦洪搞好关系,的确没有要求他做具体的事情。但是,卢关照的影响力对他们的帮助“无可估量”。卢锦洪带队检查工程进度公开表扬他们,相关政府部门就会提供方便加快工程的进展。不仅如此,卢还出面协调,帮公司在建材补差方面取得财政补贴。

  昨日的庭审持续到下午,此案尚在进一步审理当中。1分2分3分4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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