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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小区路难行成常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1日04:38  新晚报

  实习生 王鸿凌 本报记者 尹明

  道路建设是小区配套设施中的必备一项,可许多新建小区却在这一项上偷工减料——路面坑洼不平,未做修整即允许居民入住;修路承诺多年,却不见开工建设。在新建小区里,“晴天一身土,雨天两脚泥”几乎成了常态。虽然住的是高楼,可平日出入却要先过泥潭。许多居民感叹,路不修,住进再好的高楼心情也是灰色。

  镜头一:在南岗区鸿景兴园小区内,记者看到整个小区泥泞不堪,出行的居民均要小心翼翼地趟着泥水走路,有的甚至出门还备着雨靴。居民刘先生讲,他是2006年入户的,那时小区连电都没有,院内的路全是土路,到处是垃圾。大家以为很快路就会修好,可是3年多过去了,小区里依旧是泥土路面,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遍地都是,一到下雨天就没法出门。

  镜头二:在南岗区丽景春天小区内,“复制”了同样的情景,小区居民说,他们是2006年年底入户,至今道路未修,下雨后寸步难行。

  镜头三:相比较来说,道外区维也纳小区还算幸运,因为毕竟在入住两年后,总算盼来了道路施工队。可好景不长,6月开工后,工程却始终是干干停停,现在是彻底停工了。居民王大娘感慨地说,小区名字听起来很美,环境看起来真差。

  走访中,许多居民认为开发商遗留下来的苦果不应由居民承担,物业也该尽到职责,进行后期管护。负责鸿景兴园物业管理的仪兴物业工作人员张某道出了他们的“苦衷”,小区建设初期,开发商理应承担道路等配套建设的全部费用,可许多开发商建完楼撒手不管,都推到物业身上,庞大的资金让物业实在难以承担。

  据了解,早在2007年,北京就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新建小区内水、电、气、热、通讯、道路、绿化不能与住宅工程同步完成;商业、学校、医院、社区管理服务设施等不能同步交付使用的问题均属于配套设施不全,如未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完善的小区,将禁止办理房屋入住手续。福建省也对此做出规定,小区内配套设施不全,物业应下调收费标准。

  为此,社会学者李方忠认为,小区环境作为衡量人居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准,愈来愈受到重视,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不全,不仅影响了生活质量,也阻碍了城市发展,哈尔滨市应参考其他城市的成功做法,加大对新建楼盘初期的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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