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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时间为每月一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1日04:38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何秀丽)市政府昨天下发《关于做好申请和享受城市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时间为每月一次。

  《通知》明确,鉴定范围为因病或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的下列人员,即城市市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需要进行鉴定的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人员。申请鉴定成员可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每月5日前统一上报,市区鉴定时间为每月一次。申请鉴定发生的费用暂由被检查人个人先行支付,经鉴定纳入范围的,由市财政全额救助,不符合条件的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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