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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事故险卖出第一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1日05:15  钱江晚报

  本报讯 电动车撞人或被撞事故,最近屡屡发生,一般发生电动车交通事故,事故责任人只能自掏腰包赔偿。现在,专门针对电动车事故的责任险出来了。

  据记者了解,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兰溪支公司已率先进行电动车保险业务试点,一辆电动车一年保费60元,可保险的范围是车上人员责任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最高达5万元。

  尽管电动车保险正式推出要在8月份,不过心急的市民还是捷足先登签了单。7月28日,一位姓章的女士来在人保兰溪支公司咨询有关投保事宜后,当场在保险公司下了单,章女士缴了100元保费,其中的60元人保为其提供了第三者责任险限额50000元,40元则提供车上人员责任险限额8000元的风险保障。“这是电动车保险的第一单。”工作人员介绍。

  如果顺利,届时该险种将会在全省推广。

  电动车死亡人数

  占全部交通事故的1/6

  去年6月份一天早上6点左右,某地天有薄雾,一位骑电动车上班的市民没注意,将一出门晨练兼买早点的老太太撞倒身亡。“每个月都会发生数起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有关人士说,“目前涉及电动自行车引起的交通事故数量大大增加,几乎占了城市整个交通事故数量的三成左右。”

  “在我们这里,几乎平均每天都有一单电动车交通事故。”人保兰溪支公司有关人员介绍。

  据交警部门统计,去年杭州市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造成152人死亡,占全部交通事故死亡数的17.63%,占非机动车交通死亡事故近一半。

  电动车的设计时速最高不能超过每小时15公里,但实际上许多电动车的时速远远超过最高限速,容易发生事故。电动车划归为非机动车,目前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电动车的交通法律法规,电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也普遍比较淡薄,违法驾驶较为突出。

  发生事故,车主很“受伤”

  “发生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不管责任是谁,电动车车往往是事故中受害最为严重的。”有关人员介绍,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在以人为本的宗旨下,对非机动车、行人加以特殊保护。要是电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是机动车方承担主要责任;要是电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双方都没有保险,在责任认定上会拼得“你死我活”。

  从事故处理案卷不难看出,电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是最难处理的。一些责任明确的事故,因电动车驾驶员的自身受伤需要住院治疗又要给受伤的行人支付医药费,赔偿能力较差,即使经交警调解或法院判决,受害人也往往拿不到赔偿费。

  因此,电动车未列入保险范围,给广大交通参与者带来了一定威胁。

  投60元保一年平安

  对此,保险公司省率先推出电动车保险业务。“说实话,推出这个险种,我们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毕竟这个险种出险高,意味着赔付率也高。不过,从大众的需要来看,我们应该顺势而为,毕竟保险公司也有社会责任。”人保兰溪市支公司有关人员介绍。

  据介绍,参保人投了电动车保险后,如果在骑电动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驾驶员受伤,保险公司要根据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如果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坏,也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据悉,人保财险兰溪支公司推行电动车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每份60元,保险金额为50000元,车上人员责任险分为每辆5元、10元、20元、30元、40元五个档次,保险金额分别为1000元、2000元、4000元、6000元、8000元。

  本报通讯员 方正威

  本报记者 俞萍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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