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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宗衡刘友君被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1日05:28  深圳商报

  【本报广州7月30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广州记者 姚嘉莉 实习生 胡燕妹)今天下午闭幕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表决通过罢免许宗衡、刘友君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并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同时罢免许宗衡的省人大代表职务。

  广东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出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许宗衡、刘友君,因涉嫌严重违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罢免许宗衡、刘友君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于2009年7月27日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对深圳市罢免许宗衡的省人大代表职务依法进行了审查,认为罢免许宗衡的省人大代表职务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确认许宗衡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资格依法终止。至此,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有79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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