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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物理教科书写错了”男子告书店和出版社索赔1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1日06:31  台海网

  

“初中物理教科书写错了”男子告书店和出版社索赔1元

  台海网7月3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 文/图) 在初中物理教科书里,我们都学过阿基米德的浮力原理——— 浸在液体中的物体,当浮力小于重力时,物体下沉。不过,市民林连城却通过几年实验发现,当浮力小于重力时,物体不仅会下沉,也会上浮。“初中物理教科书写错了!”近日,他将书店和该书出版社告上法庭,要求更正课本中的不真实内容,并赔偿1元。

  昨天上午,思明法院莲前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教科书出错,应进行更正”

  

  现年43岁的林连城是泉州一名地方税务工作者,他说,2000年,他和6岁女儿玩水中夹弹珠游戏时发现,被夹出水面的塑料弹珠一不小心又掉进水里,但它并没有回到水底,而是慢慢漂浮在水面上。这引起他的注意,他开始不停做实验,今年年初,他终于用实验得出:同一粒塑料小球,在同一地点、浸在同一杯水中,当浮力小于重力时,塑料小球不仅会下沉,也会上浮。

  “初中物理教科书上说,当浮力小于重力时,物体会下沉,这和我的实验明显不同。”尽管自己的发现没有得到周围人的认可,林连城仍然执着地认为,自己的实验可以否定现有的关于物体浮与沉的理论,应该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今年6月份,他将出版八年级《物理》教科书的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和出售该书的福建新华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等告上法庭,要求其确认该书第137页中有不真实的内容,并在媒体上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同时赔偿其损失1元。

  

  出版社和书店:告错人了

  不过,被林连城告上法庭的出版社和书店都认为,该教科书经过了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的审核,出版和销售都属合法有据,林连城认为该书有不真实内容而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福建新华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在法庭上辩称,其出售的《物理》一书完好,不存在任何质量缺陷,也没有造成人身财产的损害,因此,不适合作为本案被告。而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也称,出版社只是该书的出版者,如果林连城认为书的内容有问题,应该要求该书作者更正,出版社本身没有更正的权利。

  对此,林连城则表示,课本是一种特殊商品,只要内容出错,就是质量出现问题,出版社和书店作为该书的获利者,都应承担相应责任。他说自己是代表广大学生来打这场官司的,“不真实的内容剥夺了八年级学生知情权和受正确教育的权利”,而他自己也因此长时间失眠,身心健康受到损害。

  昨天上午,经过审理,法庭宣布择日宣判。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进展。

  专家观点

  厦大教授:中学教科书很难绝对严密

  

  对此,厦门大学物理系苏教授认为,中学物理课本里所表述的结论是在物体只受重力和浮力而忽略其他作用力的条件下成立的。而在林连城先生的实验中,弹球会上浮,有可能是液体的张力引起的。“他的实验有可能是正确的,但我没做过实验,对于液体的张力有多大作用,会不会真的引起变化,还不好说”。

  苏教授表示,中学的教科书表述很难做到绝对严密,有时会忽略一些次要的东西,重点突出本质的东西,这其中可能考虑到种种原因,但他个人觉得是正常的,还不至于严重到打官司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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