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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校内追逐 摔断门牙医疗费谁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1日06:31  台海网

  台海网7月3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 实习生 钟舒宁 通讯员可君)两小学生在校内追逐,一人不慎摔倒,导致两颗门牙脱落,在这种情况下,医疗费应该由谁承担?近日,思明法院对一起校园伤害案件做出一审判决,追逐双方小学生和学校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贞贞和小力是小学六年级同班同学,去年10月21日早上7点半左右,正是学校的晨读时间,贞贞来到操场看信,小力发现后便偷偷走到她背后偷看,结果被贞贞发现。贞贞生气地打了他一下,小力也不示弱,还手后立即跑开,两人就在校内追逐起来。不料,在追逐过程中,贞贞摔倒撞在台阶上,导致两颗门牙脱落。

  “他第二次过来抢信时,将我推倒了。”贞贞说,是小力把她推倒的,医疗费应该由小力承担。而小力则坚称,自己没有推她。因为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贞贞在父母的代理下,将同学小力和学校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万元的医疗费用。

  思明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同学证言,贞贞是在和小力追逐过程中自己摔倒导致门牙脱落的,并非小力推倒。法院认为贞贞自行摔倒,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自身应负主要责任。而小力和贞贞相互追逐的行为,同事故也有一定的关系,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此外,学校对学生在操场上的追逐行为未及时发现并加以制止,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日前,法院一审判决贞贞、小力和学校各负70%、20%和1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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