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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杀“黑的”司机抢车 到云南抛尸池塘 杀人,抢劫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1日06:31  台海网

  台海网7月3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江琳 通讯员 蔡秋绒 谢少文)两名男子因为手头拮据,准备好菜刀和绳子,将一名“黑的”司机活活勒死,然后将车开到云南,进行抛尸。7月28日,龙文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该案的犯罪嫌疑人牟某海和张某兵。

  牟某海是云南昭通人,张某兵是贵州开阳人。二人在浙江打工时相识,后到漳州市长泰县谋生,因无正当固定的职业,两人出现“经济危机”。

  2009年3月初,两人谋划抢劫汽车回云南卖,并将目光瞄准 “黑的”司机。他们到杂货店购买了一条涤纶布绳,并将绳子分成两段,两人各持一段,为抢劫汽车做准备,并留意起大街小巷贴的“黑的”广告。

  3月中旬,牟某海和张某兵将抢劫对象锁定为漳州市龙文区经营“黑的”的林某森。3月13日21时许,两人携带绳子和菜刀,雇请了林某森的 “黑的”,谎称要到长泰县十里村马洋溪接人。当车子进入偏僻地段时,牟某海和张某兵开始动手抢林某森身上的钱、手机,并劫走汽车。随后,二人将林某森带到山坡上,用绳子将其勒死,再把尸体装进后备箱,由牟某海将车开往云南。

  3月16日凌晨3时许,两名嫌犯开车至云南省镇雄县木卓乡新桥村河边,将尸体抛入当地的池塘,并用鹅卵石和水草将尸体压住。后来,两人又到云南昭通威信县城,将车押给他人,获得现金17000元。

  钱花完后,两人又逃到浙江打工。而林某森的父亲发现儿子失踪后,向龙文警方报案。警方经过3个月的缜密侦查,于6月20日在浙江宁波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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