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集中供热小区将分户计量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1日06:32  河北青年报

  ■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返修或者退房

  ■专家提醒,居民在购买住房时,应特别留意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节能措施

  ■新建民用建筑未配套建设供热采暖分户计量系统,最高可被罚50万元

  

集中供热小区将分户计量

  ■省会一些小区已经开始使用太阳能供热系统 能否像看水表、电表一样,一目了然了解自家用了多少热呢?能否有个像水阀门、电开关一样的控制系统,调控自家的供热量呢?分户供暖、按量收费是解决供暖问题的最好途径,可它仿佛总是距离我们很远。

  昨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高票通过《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行集中供热建筑应当配套建设供热采暖分户计量系统”

  新规解析1

  集中供热建筑将分户计量

  《条例》规定,实行集中供热建筑应当配套建设供热采暖分户计量系统,并安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建设单位与供热单位应当签订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供热计量装置的采购、保修和维护管理的责任等内容。

  民用建筑具备实行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供热单位应当按照最终用户用热量收费。物业受供热单位委托向最终用户收取用热费的,不得收取用热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实施(2008年10月1日)前,已经竣工验收备案达到节能标准,按面积收取用热费的民用建筑,可以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具体办法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节能建筑可少缴供热费

  白天上班,只有晚上在家,白天的暖气白白浪费,可惜;室内温度过高,却只能开窗散热,无奈……这些取暖问题,一直困扰着居民。

  对此,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解释,《条例》实施后,实行集中供热建筑必须配套建设供热采暖分户计量系统,这一规定将解决居民的这些供暖问题。河北省将采用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步制热价。采用分户计量的居民,若冬天不用热,只需负担基本热价(类似于手机的月租费)即可。尚不具备分户计量条件的,如果冬天不用热,应当按照原有的规定缴费。

  该专家还表示,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去年10月1日实施,这就意味着去年10月1日前已经竣工验收备案达到节能标准的,按面积收取热费的民用建筑,热价将不同程度低于其所在地的统一热价。收费标准具体降低多少,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决定。

  新规解析2

  房屋节能不达标可退房

  《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文字信息,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上述信息,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返修或者退房;因检测、返修或者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予以赔偿。

  新标准可能影响房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介绍,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不包括农村个人自建自用住宅和临时性民用建筑。该专家提醒,居民在购买住房时,应特别留意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的细节,如窗户玻璃是单层还是双层,双层中空还是真空等。如房屋节能标准不达标,应及时维权。

  节能建筑的造价高了,房价是否会大幅上涨?市民王先生听说该《条例》的实施,最担心的就是这个问题。随后,记者在石市某楼盘了解到,该楼盘的“节能楼盘”每平方米售价高于普通楼盘约400元。该专家也表示,曾在衡水、保定两地调研发现,节能建筑的售价分别高于普通楼盘200元和500元。“节能建筑能耗低,入住后电费、水费、取暖费都会较低。对于老百姓而言,节能最终的目标就是节钱,远期利益较大。”该专家说。

  首页上一页1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