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 婧
晨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教委获悉,第三批12个科普教育基地已完成课程资源开发工作,2009学年起可接受中小学生在其中开展课程学习活动。根据要求,本市中小学生每学年至少要有1次在科普教育基地进行探究实践活动的经历。
科普教育基地是学校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的实施课堂之一。
根据市教委要求,科普基地相关活动应列入学校及其各年级的课程计划,活动时间在学校拓展型和研究型(探究型)课程的课时中予以保障,学校也可与科普教育基地协商后组织学生利用寒暑假等假期组织开展活动。
据悉,学校应保证每学年、每名中小学生至少有1次在科普教育基地进行探究实践活动的经历,学生活动情况将记入《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
市教委和市科委将根据各中小学、各区县和各科普教育基地开展活动情况,组织考核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