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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桂一中考考生填报两所学校 结果均被录取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1日07:34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桂林讯(记者唐晓燕)为了能给高中入学安上“双保险”,临桂县一名中考考生分别填报了县中和市区示范性高中。被县中录取并预交报名费后,他又接到市区一所示范性高中的录取通知书,这下,他“反悔”了,欲从县中拿回准考证和报名费时,但遭到拒绝。7月30日,桂林市招生考试院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旦考生的报名被录取,是不允许退档的。

  7月30日上午,临桂考生李强(化名)致电本报桂林新闻热线反映,刚参加完中考的他收到了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的录取通知书,但自己的准考证和预交的学费却被之前录取的临桂中学“扣留”,没有准考证无法报名,不知该如何是好。

  据李强介绍,7月12日,他带着自己的分数条和准考证去临桂中学报名,被当场录取,获得学校发的录取通知书,并预交了900多元的学杂费。而在两天前,他在老师的帮助下,填报了市区的示范性高中。几天后,他收到了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的录取通知书。

  李强说:“报名市区的示范性高中是统一填表由学校老师帮报的,起初也不知道能不能被录取,而临桂中学当时公布的报名截止日期是12日,所以我就赶紧去报名了。”

  30日下午,记者与临桂中学的潘校长取得联系。他表示,考生是在自愿的前提下报名的,一旦报名被录取是不能退的。潘校长说,根据程序,县里的考生在7月10日、11日填报市里的示范性高中,然后由县招办统一往市里送,随后12日至14日他们县里的学校才开始接受报名及录取。但是,一般情况下一名学生是不会被两个学校录取。

  桂林招生考试院秦鸿安院长介绍,根据规定,无论是高考还是中考的录取,一旦考生被录取后,无论是因为个人意愿还是其他的原因都不允许退档,以免引起连锁反应影响招生录取正常进行。秦鸿安表示,这位考生之所以同时被两所学校录取,是由于县里学生录取的相关信息没有出现在市区内统一录取的网络里,这名考生主动报名且成绩符合,于是被师大附中录取。他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慎重考虑后再作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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