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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学获“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1日07:46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雄伟实习生/陈玉婷)记者昨日从东莞市教育局获悉,经过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组的考查评估,樟木头镇中心小学等四所小学获得首批“广东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

  在首批评估中,全省共有41所学校被省教育厅和省语委授予“广东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其中东莞占4所,分别是樟木头镇中心小学、南城阳光第二小学、长安镇第一小学和桥头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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