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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社保材料将保存10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1日07:48  华龙网-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童江华 实习生 胡瑶)针对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签发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昨日称,重庆将严格执行《规定》要求,重要社保材料将保存100年。据悉,这项《规定》将从今年9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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