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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参展商琶洲展馆遇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1日07:54  南方日报

  自报损失逾15万,警方介入调查并协商赔偿

  本报讯(记者/谢庆裕实习生/许媛媛刘琦俊)“展览第一天,我们的物品就陆续被偷了!”昨日,参展商聚集在广州琶洲国际采购中心,为几天前的被盗事件同主办方交涉。据了解,7月28日,该展览会十几个展位遇窃,自报损失超过15万元。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发生窃案的为广州家电配件、原材料及生产设备采购展览会,在7月28日至30日举行。来自江苏的参展商陈先生,在参展的第一天,手提包等物品就被偷了,“损失5.6万元左右”。陈先生的遭遇并非孤例,28日上午10点至下午3点左右,先后有十几位客户代表的随身手提包、笔记本电脑、单反相机、手机等贵重物品被偷。

  “这次的展览会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多位参展商称,“主办方提供的参展台,没有任何柜子、抽屉,随身携带的手提包、电脑等没有地方可以存放。展览现场缺少保安巡视,人员进入展区,好像不需要任何的身份证明”。

  主办方副总经理刘先生解释,“在展览开始前一天,我们就复印了许多温馨提示,张贴在各个展位上。”记者看到,“温馨提示”上罗列了许多安全小常识,诸如保管好随身的物品等。

  负责展会保安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会场面积有7000多平方米,28日在会场维持秩序的共有48个保安,每个通道有4个,每个门口有2个,“都在来回巡逻,并提醒参展商注意保管财物”。该工作人员还称,参展商进入会场要佩戴“参展商证”,其他人则需出示由主办方发放的“参观证”才可进入,“认证不认人”。

  刘先生表示,“参展商在参展过程中,如果丢失的是参展的物品,那么我们会全额赔偿其损失。但是,现在参展商丢失的是私人物品,其自身也存在过失,且涉及的金额比较大。如果全部由主办方赔偿,数目太大了。”

  下午4点,主办方代表、部分失主和派出所民警在展览中心的2楼会议室展开赔偿谈判,至记者离开时尚未达成共识。

  (报料人:汪先生奖金: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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