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永奎通讯员李猷)仅仅因为一点小摩擦,19岁的同某便耿耿于怀,将蟑螂药投入室友的饮水机内。近日,这起投放危险物质案由宝安检方起诉后,同某被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同某生于1990年底,案发前在石岩一家电子公司务工,并住在该公司宿舍内。去年8月,同某和同宿舍的员工因为生活琐事产生了矛盾,之后同某觉得不服气,便想解解恨出一口气。
不久后,同某将自己使用的蟑螂药放入宿舍饮水机中。当晚,同宿舍的员工孙某、范某饮用了饮水机中的水后,均出现了肠胃不适等症状。随后,她们在饮水机中发现了水有异样,便向公安机关报警。
经鉴定,饮水机内的水含有敌敌畏成分。经讯问,同某承认了自己在饮水机中投放蟑螂药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