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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擦碰小事故明起自行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1日08:11  长江商报

  交管部门提醒驾驶员随车携带事故处理协议书

  本报讯(记者 周琦 通讯员 黄进明 张建勇) 明天起,武汉市境内(暂不包括东西湖、黄陂、江夏、新洲、蔡甸、汉南六个区)道路发生的机动车之间碰撞交通事故,若未造成人员伤亡、各方车辆财产损失均在2000元以内,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可对事故自行协商处理。

  昨日,江岸交通大队事故处理民警专门带着《武汉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书》,来到盛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对所有的安全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讲解。在一个模拟的交通事故现场,民警对发生物损交通事故后自行协商处理的步骤、注意事项等一一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就协议书在哪里领取、必须填写哪些事项回答了现场驾驶员的咨询。

  据悉,交管部门近期已经派出近50个小组,深入到各个大型有车单位、居民社区进行宣传,向市民讲解如何进行物损交通事故的自行处理。交管部门还印制了一批说明处理流程的宣传材料,发放到一些大的餐饮场所和市民手中。

  交管部门重申:《协议书》可以在保险公司服务窗口、保险代理机构、“理赔服务点”免费领取,也可在武汉市交管网及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网下载,并随车携带。

  ◇小贴士

  目前武汉市建立的“理赔中心”服务点有3处,分别是:

  武汉宝丰进口汽车修配厂(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101号,电话:027-83644845);

  湖北中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特8号,电话:13986010371);

  湖北三环海通汽车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经济开发区三环工业园,电话:027-68840829)。

  若市民还有疑问,可登录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政务网站查询相关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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