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30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备受关注的山西检察院抓央视女记者一事目前已经起诉到太原市基层法院了,近日即将开庭审理。
左世忠表示,法院一定会严格按照法律,公正地处理好这个案件。
据《北京青年报》披露,该记者曾以涉嫌滥用职权为由采访过太原杏花岭区检察院。
该案发生后,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检察日报社主办的正义网发布消息称,2008年10月,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在侦查一起贪污犯罪案件中,发现记者李敏收受犯罪嫌疑人弟弟的贿赂,利用其记者的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2008年12月2日李敏被立案侦查,12月5日被刑事拘留。
正义网还发布评论称,从该案所涉及到的几点法律和程序问题来看,“山西检方的行动完全是合法的”。
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检察长何书生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女记者李敏被抓捕是涉嫌受贿。并称,“我们绝对不会错的,李某的问题极其严重,罪证确凿,问题重大,影响极其恶劣,在国内都属于罕见的。” (商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