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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18岁可报名听证农村医疗条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1日10:24  生活新报

  记者 陈娜

  省卫生厅昨日发布公告,于下月11日举行《云南省农村医疗卫生条例(修订草案)》听证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在8月6日18:00前,均可向省法制办、省卫生厅报名申请听证陈述人或听证代表。

  据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其中:本省年满18周岁,与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有关或者关注本条例的公民10至12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人员中选择确定。本省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8人。

  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信函寄至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立法处(邮政编码:650021)或者云南省卫生厅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650200);报名传真0871- 7195155、3624892;网上报名请登录云南省电子政务门户网站(网址:www.ynnic.gov.cn)或者云南省卫生厅行政网站(网址:www.pbh.yn.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省政府法制办将于8月8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听证会时间、地点和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参会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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