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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节水管理处罚办法今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1日10:25  生活新报

  记者 毛建伟

  记者昨日获悉,《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在今天下午2时举行听证会,目前已从申请听证的市民中选择了20名代表,他们将于今日参加听证。

  据了解,此次听证的新管理处罚办法包括非居民用水单位必须按规定使用节水器具,并定期报送用水统计报表等。如果仍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的单位,将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按每套(件、只)处3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从事洗浴、游泳、水上娱乐业务的单位或个人,未按规定循环用水或未安装使用节水设施的,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将被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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