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31日讯 陈镇慧委任律师林达杰昨天辩护时指出,吴淑珍、马永成、林德训都将责任推给陈镇慧,但陈镇慧的认罪,并非是为其他被告扛罪,因为“国务机要费”非她所有,也非她所用,如果上级公务员都以“信任下属”为由卸责,基层公务员将沦为代罪羔羊。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林达杰也以投影片替陈镇慧辩护。他指出,陈镇慧在“总统府”要向陈水扁、马永成或林德训、吴淑珍等多个老板负责,“国务费”绝不是她自己能决定的。
林达杰表示,吴淑珍声称机密费是陈镇慧主动交付的,用发票请领非机密费是陈镇慧告知的,这些都不是事实。
吴淑珍甚至还曾否认看过支出明细,后来才承认陈镇慧每个月都会将支出明细报给她。
林达杰说,非机密费无法流通使用,是马永成与“总统府”会计处协商的,要办犒赏也是马永成去交涉的,但马永成、林德训却主张,他们只是配合签名,不知他们签署的是审核支出报告表。
但事实上,马永成曾要求会计处应以他的签核为核销依据,还指示陈镇慧“吴淑珍得动用‘国务机要费’”,会签公文都是马、林两人签署,陈镇慧只是依签核付款。
林达杰为陈镇慧抱屈,因为陈水扁虽为陈镇慧的法定长官,但事实上,她与陈水扁很少接触,论职务,她必须被马永成、林德训督考,接受马、林指挥办事,马永成离开“总统府”时,陈水扁给马永成二百五十万元,但陈镇慧离开扁办时,却只拿到一万三千多元的离职金。
林达杰引用“法务部”肃贪统计的资料指出,上层公务员涉贪的比例不到一成,看似上层公务员较清廉,但是如果上级公务员都以信任下属、仅做形式审查为由,以行政疏失将责任推给下属,导致基层公务员沦为犯罪羔羊,对于基层公务员并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