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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严查经济适用房出租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1日13:43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许峰玮) 近日,市住建委称将严查经适房出租行为,消息一出,天通苑社区内租房小广告数量锐减,而不少租房信息纷纷潜入社区网。

  记者发现,与之前信息全面的广告内容相比,新的出租广告大多只留有电话,房源地址、面积结构等细节都需要通过电话或面谈才能得知。

  社区租房小广告数量锐减

  昨天下午,记者在北京最大的经适房社区天通苑社区看到,电线杆上、楼道里的出租信息较之前明显减少。

  负责苑内北一区保洁工作的一位大姐告诉记者,之前在这个区里走一趟,电线杆、楼墙上的租房小广告就能收一袋子。“今天绕了两圈,连半袋子都不到。”保洁大姐说。

  看到记者翻看楼内墙壁上的租房信息,同为租房者的一个小伙子提醒记者:“这些都是旧的,一般都租出去了,不过这两天社区网上的信息倒是挺多的,可以去看看。”

  租房信息发布上网只留电话

  昨天上午,记者登录天通苑的两家社区网,看到发布日期显示为当天的出租信息的确不少。

  记者统计发现,一周前,每天发布的出租信息一般都在10条左右;而现在,日发布的租房信息就能达到二三十条。

  除了数量的增加,与两周前的出租信息相比,现在的广告内容没有了详细地址、面积、价钱等信息,一般只留有联系电话。

  接着,记者拨打了其中五个出租信息中留下的电话,几乎所有人都只肯告诉记者房屋大小和出租价格,称其他情况只能见面详谈。

  在记者一再追问下,其中一位房主告诉记者,现在风声紧,没人敢随意告诉别人自己的房在对外出租。

  “您要想了解具体情况我们就约个时间再谈吧。”见记者没有租房意向,对方匆匆挂断了电话。

  新闻背景

  6月底,刚刚交付使用的西三旗旗胜家园限价房中,就有39户业主将房屋出租商用。7月,北京市住建委对此介入调查。

  据了解,2007年年底,经适房禁止出租的政策在《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中首次提出,但与配套的限制上市交易的政策不同,“禁止出租”并没有新老房之分,因此出租经适房按照新政来说,都属于违规行为。

  近日,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政策房出现群租要坚决清退。

  经适房自卖自买“转正”避检查

  经适房出租已经成为市场的陋习。日前因限价房刚一盖好就出租遭媒体曝光后,市住建委表示要严查经适房、限价房出租现象。

  在经适房比较集中的地区天通苑,记者发现房主们自己的房子自己买,通过中介,将经适房的产权性质变成商品房,再出租就不受政策限制了。

  自卖自买经适房“转正”

  据多家中介公司保守统计,天通苑经适房的出租率在30%以上。

  “自从要查经适房出租的消息一出来,房主们咨询自卖自买业务的电话数量就多了起来。”天通苑西区鑫尊置地业务员小王对记者表示。

  而其东区的一家门店业务员小郑也表示,自己前几天刚刚办理过一单。天通苑我爱我家门店的业务员则用“这种情况有的是”来形容目前涌现的这一现象。

  记者昨天下午走访了天通苑东区、西区包括鑫尊置地、我爱我家、万众恒基、链家地产等在内六七家中介公司门店了解到,最近天通苑不少房龄超过五年的经适房房主将自己的房子“卖”给自家人,比如父母的房子“卖”给了儿女,或者丈夫的房子“卖”给了妻子,补齐经适房上市交易的综合地价款和少量契税后,经适房顺理成章地变成了商品房。出租自然也就变得正大光明。

  “转正”费用一年半就能回本

  自卖自买一套经适房变商品房到底需要多少钱?而房主这样做值不值?

  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套120平方米的满五年经济适用房为例,按照天通苑当地二手房指导价大约3600元一平方米来计算,其需要交纳的房款10%的综合地价款,也就是3600×10%×120平方米=43200元,加上1.5% 的契税6000余元,也就是说不到5万元该经适房就变成商品房。

  按照一个月2500元的租金计算,该房屋出租一年半就可以收回“转正”成本。

  多掏的钱出售时还能捞回来

  自卖自买经适房对房主来说没什么影响,“无非就是最后要卖的时候把这个成本加到房价里。”天通苑万众恒基业务员对记者表示。现在满五年的经适房出售价格要比二手商品房的总价少几万块钱,其实也就是这个综合地价款的钱,现在房主自己花钱“转正”,届时加价出售就可以。

  但中大恒基市场部经理张大伟认为,虽然经适房房主自卖自买的行为不违法,但是这种现象会助长“经适房不经济”的风气,有悖经适房的初衷。

  住建委回应自卖自买没啥不合法

  针对房主自卖自买经适房的现象,北京市住建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样做是合法的,因为超过五年的经适房本身就可以买卖,如果补齐综合地价款,上市交易后自然变成了商品房,产权性质发生了改变,再出租就合法了。

  另外,该工作人员表示,住建委主要通过网上签约的租赁合同所写的房屋地址来查经适房是否出租。但是随后记者从各个中介公司了解到,目前房主、租户和中介公司三方签署的租赁合同并没有强制网上签约,所以网上显示的租房量并非市场全部。

  文/记者张媛

  法规链接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经适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

  办法还明确了处罚办法:擅自转租或转借他人居住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补足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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