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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将向县政府一次性下放443项审批权限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1日18:4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杭州7月31日消息(记者陈朴)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18时35分报道,我国首部推进扩权强县的省级政府规章――《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从8月1号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浙江第五次向县一级人民政府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443项审批权限一次性下放,被专家们称为“浙江最大一次权力下放”。

  家住浙江东阳的居民们今后再不用为了一个驾照而专门到地级城市金华去参加考试了,因为浙江省已经把考试管理权下放到了象东阳这样的县和县级市,即将实施的《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是浙江省第五次向县级政府放权,443项审批权限一次性下放,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杨宏山教授认为,浙江的做法为推进扩权强县提供了更好的立法保障。

  东阳市民说:“因为我们知道在下放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地级市和县级市会有一些矛盾,地级市对于权力因为一些利益的关系而不愿意下放,但浙江省用政府规章的形式来保障权力的下放,这是非常有效的做法。这种做法是推动地方治理法制化尤其是下放权力法制化的很重要的保障,为进一步推进这项改革提供了很重要的动力。”

  作为正在进行中的政府体制改革,“扩权强县”的核心内容就是扩大县级政府的权力,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扩权强县的改革最早在1992年从浙江省开始试行,到目前全国有20多个省已经在实施这项改革,在一些地方扩权强县使县财政增长了60%。杨宏山教授认为,从原来的地级市管县变成由省直接来管县,可以减少我国的行政层级,提高行政效能。改变过去在财政上出现的市挤县,市压县的情况。

  杨宏山教授认为:“市财政主要为市范围内的公共服务提供资金支持,而县财政主要为县范围内的公共服务提供资金支持,但在之前市管县的体制之下,就有可能出现县里的财政为市的基础设施做了贡献,从这个意义上讲地方财政和地方税收更好地做到了取之于本地居民,用之于本地居民,这应该是我国地方政治制度改革的一项非常重大的推进。”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要在2012在全国实现县财政直接与省财政对口,而不再经过地级市。杨宏山教授预计,在财政上的省管县体制改革之后,还会在行政审批体制和干部人事体制改革方面做进一步推进,在这方面浙江也已经开始先行先试。

  杨宏山教授说:“浙江省今天除了已经实现在财政上的省管县体制之外,还进一步提出来在行政审批权上要更多地交给县级政府,对于其他地方来说在改革今天一步要走到浙江这步有难度,难度在于财政上的基本管理还没有理顺,但是今天浙江的改革既是一种先驱性的探索,同时也给其他地方的改革提供了一种新的标杆,当干部人事上和行政审批进一步推进之后,最终会实现市和县分治的情况,就是市和县分别对省政府负责。”

  延伸阅读

  所谓“扩权强县”,通俗地说,就是“省直管县”。这意味着减少“设区的市”对县市政府的管理权,由省级政府赋予县市级政府更多的经济社会管理权。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

  目前,全国各地试点多为“财政上的省直管县”,也就是市县财政直接对省级财政。而更具有实质性的改革则是在此基础上推行“行政上的省直管县”,实现县市级政府从人权、财权、事权上与“设区的市”平起平坐。行政管理专家指出,在“省直管县”缺乏全国性规范的情势下,浙江出台《规定》的意义在于,为本省范围内全面推行该项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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