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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西宁7月31日电(记者吕雪莉)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今日通过表决,确认了《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对省十一届人大代表何再贵依法逮捕措施的函》。
何再贵曾任青海省公安厅厅长、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等职务。2008年12月,被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去公安厅厅长职务,2009年6月30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暂时停止何再贵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许可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对其依法逮捕,并提请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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