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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了”新规不支持酒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1日01:40  新京报

  

“私了”新规不支持酒驾

  本报讯 (记者王姝)今起,《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两项新规开始实施,昨晨,北京市交管局、北京市保监局相关负责人做客北京城市交通管理广播时透露,新规实施后,选择“私了”,司机除可享受保费部上调等“优待”,还可以免除交通违章罚款。

  但“私了”新规不支持无车牌、无驾照、饮酒三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这三类违章照罚不误,仍需报警解决。

  遇八类情形仍需拨打122

  为减少事故车辆占道,本月起,北京新增两项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新规:同责选择私了,交强险保费不上浮;保险公司直接赔付无责方。但如果一方无牌照、无驾照、饮酒驾驶,事主仍需拨打122,在现场等候交警到场解决,这三类违章不享受“免罚”待遇。

  此外,碰撞建筑物或公共设施、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标志、未投保交强险、一方逃逸五类情形,事主也须报警,之后应将车辆挪移至路边,否则,引发拥堵,将接到200元罚款罚单。

  市交管局事故处副处长梅冰松建议,一旦肇事,可按以下程序解决:记录对方车牌———互验驾照———闻对方身上有无酒气———用相机或手机等设备摄录肇事现场———互换联系方式———挪移车辆。

  责任难认定直接定同责

  梅冰松表示,如遇并线类事故,责任难以判定,肇事双方不如选择最省事、最安全的解决办法———事故同责。“快速处理”不必区分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所有事故按三类定责:全责、同等责任、无责。

  “全责”主要针对七类明显情形:追尾、逆行、倒车、溜车、开关车门、违反信号灯、未按规定让行,其他情形如暂时无法归类、定责,可一律认定为“同责”,“即使错了,只要不是骗保,保险公司都会理赔”。

  此外,居民小区内道路、停车场、地下车库等场所肇事,只要满足“快速处理”条件,肇事双方也可“快处”。

  ■ 追访

  “应采取更多奖励措施”

  昨日,一汽车俱乐部负责人表示,俱乐部会员都已获知“快处”两项新规开始实施的消息,都认为是利好消息,“早晚高峰路网那么紧张,一个剐蹭小事故,报完警再等交警,一条车道最起码被占半小时,实在是资源浪费。”

  他认为,北京应采取更多奖励性政策,比如保费费率打折,鼓励司机私了。对于“无车牌、无驾照、饮酒三类违章照罚”的规定,他对这一规定表示支持。本报记者 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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