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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电子眼将配录音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1日01:40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杜丁)北京市首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技术要求》强制性地方标准今起正式实施。按照标准要求,地铁的站台层、检票出入口等区域必须配置视频监控系统。据悉,目前北京各条地铁线路都已在站台、出入口等区域配备视频监控系统。今后将会在视频监控系统上加装音频采集器,对现场声音进行收录。

  按要求,轨道列车内功能设施至少应包括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系统、化学监测系统和车厢音频监听系统。

  此外,在站台层须进行拥挤度检测;站台层、站厅层和安检仪附近必须加装抗爆球;列车客厢等处须进行音频监听等。

  由于资金等客观因素,音频采集器的加装时间目前还没有具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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