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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骗人难了 就依靠暴力(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1日02:35  华商网-华商报

  

传销骗人难了就依靠暴力(图)

  血案发生后,村民围观。官厅村这条巷子里半数户主将房间出租给传销者 本报记者 赵航摄

  工商去查,20个传销人员连吵带骂,还抄家伙威胁。

  民警去查,那伙传销的根本就不怕,连民警都照打不误。

  民警建议成立专门的独立执法机构,或是挂靠到工商公安下,专职针对传销组织执法。

  昨日下午3时,西安市灞桥区席王街道办官厅村出事院落外,民警坐在马扎上,保护着案发现场,说着村里传销的事。“1个小时,绝对能抓到300个传销的。要想彻底打击传销,必须成立专门的机构”,一个民警说。

  两月查了7次,还是不顶用

  “传销在这个村很猖獗,每天15起接警,至少8起是传销。毫不夸张地说,1个小时内,绝对能抓300个人,派出所都放不下。”7月份,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材料中提到,西安市传销窝点集中在城郊接合部。两名民警证实了这一点,指了指身后的小楼,“早晨楼上还有人的,出事后就都跑完了,这是传销窝点。”

  要说原因还是和利益有关,传销者一租就是一层房间。“房东光顾着赚钱,就忘了责任了。”民警说,现在处理传销时,警方也会处理房东,但一般情况下,几百元的罚款不管用。

  下午3时40分,西安市工商局灞桥分局席王工商所的4名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这个地方以前没发现,知道那边有两个传销窝点,两个月内查了7次,还是不起作用。”

  传销者连警察都敢打

  “传销猖獗,不仅体现在难管上,它本身也越来越暴力了。”工商人员说,他们常去查传销窝点,进去之后要把人带走,将近20个人跳出来,先是吵架骂人,后来就抄家伙了。“民警去,那伙传销的根本就不怕,连民警都照打不误。”民警说,7月份,就有一名民警出警时,被传销人员打伤。

  民警说,“前两天处理传销,晚上十来个人,拎着家伙,把派出所围了。那架势,要砸派出所,这就是治安案件了,自然就要严肃处理。”对工商和民警都这样,可想而知传销组织内部了。现在传销组织内部,暴力情况非常严重。今年3月份,灞桥区有个小伙,要逃离传销组织,被逼无奈跳楼。前几天,为逃离传销组织,还有人跳灞河。“传销组织和‘邪教’差不多了,说不定这样发展下去,就真变成‘邪教’了。”民警说,传销暴力情况增多,这里面原因挺多的。对于传销的危害,政府宣传力度很大,正常人心里都明白搞传销没好结果,所以反抗的力度大了,而传销组织要控制人,只能靠暴力手段了。被骗者要想逃离传销组织,不得不采取极端手段,这也是被逼出来的。

  呼吁成立独立执法机构

  一名工商人员说:“传销现在太难查了,很多时候到了现场,明知道是传销组织,可处理不了参与者。”现场谁都不承认是传销,都说自己是直销,如果无法找到证据链最后也只能将人遣散。

  但工商前脚把人放走,传销者后脚又回去搞传销,连地方都不换。“附近村子还有用大巴车从外地拉人来搞传销的,村民还以为是旅行团来了。”工商人员说,“传销需要工商来认定,我们是打击的主体,公安只是联合执法。”公安无法单独处理传销,只有出现刑事、治安案件时,才能按照相关法律处理。

  民警说,虽然今年2月份《刑法修正案(七)》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构成刑事犯罪,但在实际中,仍然是工商和公安联合执法,工商为主体。

  “现在打击传销,依靠多部门合作,看样子作用不大。”民警说,要想彻底斩断传销,最好的办法就是,像对付“邪教”组织那样,成立专门的独立机构,或是挂靠到工商公安下,专职针对传销组织执法。

  工商人员准备离开现场时,对民警说,“现在打击传销,要给村主任说,村里有传销组织租房,村主任也应该受处罚,不然制止不了。”

  村民诉说

  传销窝点最多时30家

  “出事地所在的这条短短的巷子里,约有12户人家,多数都有传销人员居住。”官厅村一位罗姓师傅说,发生这样的事件后,他才感觉到做传销的后果和危害。据村民介绍,目前有很多村民将房屋租给了传销人员,出事当晚10时左右,这些人大都离开了村子。

  据了解,在刘娟利家隔壁及对门的村民家里,确实都有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

  在对门的村民家里,三层楼中有两层、共6间房出租,而其余的5间房屋是空的。记者看到,两个做住宿用的房间里,女宿舍光鞋就有25双,箱包达20多个,而男宿舍的箱包也在10个左右。

  同样给传销人员出租房屋的该村村民苏师傅说,他们没有地种,也没有工作,就靠房屋出租,但这个地方又没有其他的客源,房子不好出租。“这样的情况已出现三四年了。”该村二组的64岁村民杜先生说,最近一段时间还能少些,因为4月份左右,政府部门刚查过一次。“多的时候,有30家左右。”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由本报记者程彬杜俊岭 陈静涛 实习生 王晶 采写

  ■资料链接

  组织、领导传销罪

  今年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七)》公布实施,其中新增了组织、领导传销罪。

  法律条文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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