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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小金库 最高奖励1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1日02:52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吴国富)昨天,来自市财政局的消息:全市“小金库”治理的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目前已基本完成,正逐步转入重点检查阶段。此次纳入重点检查范围的有40家市级部门及下属单位。

  自查发现小金库129个

  “小金库”重点检查的内容包括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入支出的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涉及“小金库”金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截至6月30日,全市共有96个市级部门、40个区县、11976个独立核算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完成了“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从自查情况来看,全市总体情况较好,绝大多数单位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此次自查,共有4个市级部门和14个区县自查出了问题,自查违纪单位户数67户,自查发现129个“小金库”。半数涉案资金已按相关规定整改或已调账处理,其他应追回违规支出已全部追回。

  本月开始重点检查

  我市将从本月初开始,“小金库”治理专项检查工作从“自查自纠阶段”转入“重点检查阶段”,为期两个月。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由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委组织部等单位抽调专业人员组成8个检查组和6个督导组,对市级单位和部门“小金库”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区县(自治县)“小金库”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

  重点检查对象包括: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

  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举报情况及时增补重点检查对象。

  欢迎大家积极举报

  根据中央“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凡在专项检查组进驻检查前,单位自查出的“小金库”问题,依据相关规定从轻从宽处理,凡被专项检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同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提供“小金库”线索。举报电话:67575552、67575529(传真),举报邮箱:XJKCQ@cq.gov.cn。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励最高额为10万元。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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