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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将戴“紧箍咒”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1日03:14  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讯(记者 望隽 通讯员 陆宜峰 实习生 谭立鹏)一次违法行为,按规定罚款额度是5000元至10万元,究竟罚5000还是罚10万呢?这往往取决于执法部门的自由裁量。过去,由于执法部门裁量弹性太大,容易使执法人员因主观臆断造成“同案不同罚”等不合理现象,也容易滋生以权谋私或滥用行政处罚权的腐败现象。

  这一弊端有望得到解决。昨日,我省召开省级行政执法机关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会议,要求省级行政执法机关逐条梳理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依据,将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一一细化、量化,最大限度地压缩执法人员手中的“弹性空间”,让行政处罚透明、阳光。

  现象:轻罚?重罚?行政处罚裁量弹性大

  说到各种罚款,经营一家企业的董先生“有苦难言”。他说,部分单位、个人已经将罚款作为创收的主要来源,弹性太大了,从几百元到几万元,往往全凭一句话。”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陈洪波昨日指出,在实际执法中,由于地域不同,加上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价值取向和工作能力不同,导致对法律、法规、规章的理解不同,会产生行政处罚裁量权被滥用误用。甚至有个别人员在执法中,把行政处罚裁量权作为“要挟”行政相对人的“幌子”,对所谓态度不好的就重罚。

  对策:规范裁量权,让行政处罚更透明

  根据要求,我省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在今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工作,并将本部门细化量化后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通过门户网站、报纸、服务大厅显示屏、服务指南手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必须向当事人说明裁量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和具体理由,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采纳合理要求,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必须载明给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处罚结果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外,应当允许社会公众查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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