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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功能正常的乙肝儿可入园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1日04:07  信息时报

  

肝功能正常的乙肝儿可入园
漫画 陈建辉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梁健敏实习生 江明亮

  “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前天,卫生部新政一出引发社会热议,健康孩童家长多持反对意见,认为这增大了传染危险;乙肝宝宝家长看到希望的曙光却担心文件执行困难。

  记者在广州调查发现,目前携带乙肝病毒的宝宝均不能入园。有幼儿园院长表示即使接纳乙肝宝宝也有可能分餐。专家则认为,国家修订了草案即会颁布配套的体检标准,未来入园有可能不查乙肝。

  日前,卫生部政法司发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将于8月15日截止。草案明确托幼招生前应取得《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幼儿园的老师保育员等在职员工每年要体检一次。

  而草案当中备受关注的可谓乙肝宝宝的正常受教育权利。在新政当中,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而在之前管理办法中规定,对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或有肝炎接触史的儿童,应检疫42天,经体检证实其健康后方能回班。

  乙肝宝宝入园政策为何此时得以放宽?对此,参与国家卫生部相关草案修订的专家、广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所长麦锦城解读称,以往凡是乙肝表面抗原为阳性的小孩都不能入托,“大小三阳”的孩子都被拒之门外。而近年来,社会大众对乙肝的传播途径更为清楚,知道一般接触是不会传播的,拒录乙肝宝宝存在“歧视”。中国乙肝患者有1个多亿、广州学生中有5%~6%是乙肝患者,如果连入托都不可以,将来又怎么可以保证正常的受教育的权利呢?新政的出台是进步的,经过多年讨论终于赋予了乙肝儿童平等的权利。1分2分3分4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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