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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龙贵(职员)
7月30日,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发布《2009年上半年全国慈善捐赠情况分析报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主任彭建梅表示,对待烟草企业的捐赠,可以接收但不要倡导。该中心是民政部主管的慈善事业协调发展机构。(7月31日《新京报》)
“可接收但不要倡导”的理由,是我们所熟知的“特殊国情”论。彭建梅表示,从国际上来讲,慈善组织在接收慈善捐赠时,有一定前置条件,其中之一就是拒绝不好的钱,但中国的现实情况是,等待救助的人太多,捐款又太少,“在中国,接受规则还是置现实于不顾,是个矛盾”。
殊为遗憾的是,官方将慈善发展不足的现实与规则完全对立起来,并最终选择放弃对规则的坚守。不要忘记,“禁止或限制烟草商进行赞助活动”,是作为《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国的中国对世界的庄严承诺。
事实上,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瓶颈,很大程度上可以归结为缺少规则意识。遵守规则是一项事业得以发展的根本,对规则频频突破的危害性,远不是捐款数量上的一点上升可以弥补的。
慈善之所以到了中国水土不服,并遭到“国情论”的习惯性狙击,一方面说明,我们的慈善事业主管者抱有一种急功近利的心态,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还没有建立起成熟的慈善文化,对慈善的认识还处于指标化,政绩化的低级阶段。显而易见,在这个方面,我们其实亟待与世界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