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郭富收 实习生 尹楠) 昨日,省人大常委会接受崔明杰辞去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郭永昌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资格也被终止。
昨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议案。按照《选举法》第五十条规定,郭永昌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资格被终止后,其所任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十一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郭永昌曾任信阳市委常委、固始县委书记。今年7月25日,信阳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关于接受郭永昌辞去河南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议,并报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会议还决定接受崔明杰辞去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崔明杰曾任河南鞋城皮革集团(地处鹿邑县境内)董事长、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