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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以上大风江上轮渡船只禁航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1日05:00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杨建平)记者昨天从全市公交行业开展营运安全百日会战秋季行动大会上获悉, 今后江上轮渡船只遇五级以上大风将实行禁航。

  据介绍,6月发生在哈尔滨市的一场六七级大风,瞬间掀翻了一艘12客位小轮渡,幸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为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市公交管理处加大了对江上客运船只的管理力度,出台规定要求各轮渡企业坚决杜绝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下通航拉客。同时,该处将在秋季行动中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检查营运船只是否按规定航线运营,是否按规定码头停靠,重点打击脱线运营、超员载客以及救生设备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等。

  目前,哈尔滨市松花江哈尔滨区段水域共有营运性船只近200艘,12客位营运小船将成为安全监管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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