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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部制改革方案出炉 政府部门减少至31个,首设七大委员会,形成委、局、办并行政府架构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1日05:05  南方都市报

  

深圳大部制改革方案出炉
代市长王荣(资料图片)

  

深圳大部制改革方案出炉

  委:主要承担制定政策、规划、标准等职能,并监督执行

  局:主要承担执行和监管职能

  办:主要协助市长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从起草到正式发布,历时一年时间,作为珠三角纲要和深圳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中最耀眼的行政体制改革核心内容,深圳大部门制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昨日正式出炉。

  政府部门减少15个,精简幅度近1/3,打破原有局、办的通行政府机构设置,首次按照大行业,整合决策、规划职能设立七大委员会……此前为各界所关注的深圳行政体制改革,昨日正式启动。毫无疑问,即使在全国各地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相继 推 出 的 大 背 景下,如此大规模从架构到分工上的一次近乎颠覆性的政府机构改革,依旧可以称得上史无前例。正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向境外媒体介绍深圳的大部制改革时所说,深圳此轮改革,将在中国地方区域行政体制改革上具有标志性意义。

  委、局、办职责互有分工

  即使对于已经历过七次行政体制改革,对大部门制度并不算陌生的深圳政府官员,在拿到昨日公布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时,仍连连感慨,“这次动真格的了”。

  昨日上午,深圳召开政府机构改革全市动员大会,会议由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刘玉浦主持,分管此次机构改革的常务副市长李锋在会上正式宣布了机构改革的具体安排。省委常委、代市长王荣在动员大会上进行了长达40分钟的动员发言。

  根据此次深圳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深圳的政府部门设置将打破现有政府行政架构的局、办的部门模式,按照政府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市政府各机构将统称工作部门,根据部门的职能定位作出区分,其中主要承担制定政策、规划、标准等职能,并监督执行的大部门称为“委”;主要承担执行和监管职能的机构称为“局”;主要协助市长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称为“办”。各委、局对市政府负责。一部分主要承担执行和监管职能的局,由主要承担制定政策、规划、标准等职能的委归口联系。

  政府部门减少15个

  此次机构改革最大的看点,是在此前不同职能部门领域的分拆合并上,首次出现了“委员会”这一政府部门架构。设立的七个委员会包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委员会、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交通运输管理委员会、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居环境委员会。

  此外,整合原有的人事局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合原文化、旅游、体育局为文体旅游局。成立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原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知识产权局的职责,以及卫生局饮食环节的食品监管职责整合划入市场监督管理局,上述三局不再保留。

  据了解,根据方案,深圳政府现有直属机构中除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审计局、口岸办、台办共7个机构暂不作调整外,机构改革后,政府部门数量将减少15个,设置31个工作部门,此外市委驻深单位工作委员会有关驻深单位管理的政府职能划入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驻深单位党的工作职责划入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不再保留市委驻深单位工作委员会。

  计划10月前完成改革

  根据方案中的改革推进计划,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从今年7月开始正式部署实施,各部门商定规定,落实政府职能转变,明确和加强责任,理顺职责关系。计划到10月1日以前改革基本完成。

  深圳大学行政管理学教授马敬仁表示,与一般所理解的“委员会”的务虚机构身份相比,深圳此次机构改革中设立的七个大委员会,属于具有政府实权的机构,通过将此前涉及领域交叉的不同职能部门的法规制定、决策、规划整合,将能够实现从全局上避免政府决策中的部门利益偏好,能够让决策在全市统筹的平台上通盘考虑,这将极大地提高政府的行政运行效率。

  此外,针对此次机构改革将部分事务下放到行业协会和相关机构的做法,马敬仁也认为,改革将使现有政府职能中的部分重心下移,最终推动形成建立起服务型、高效率的“小政府”。

  王荣:

  改革不是简单机构拆分

  强调将探索激励机制解决公务员后顾之忧

  从此前推动改革的主导,到现在成为改革的对象,此次深圳启动的政府机构改革,调整幅度和涉及范围,堪称全国之最。省委常委、深圳市代市长王荣在昨日的动员大会上表示,新一轮的政府机构改革,绝不仅仅是简单的机构拆分,他表示,改革将不会制约干部的发展空间,将尽快探索、制定相关公务员的激励和保障机制,确实解决公务员后顾之忧。

  改革已刻不容缓

  “最近我在网上也看到,很多地方的政府机构都已经开始启动了。”在谈到深圳启动的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时,王荣表示,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已经“刻不容缓”,是深圳作为经济特区肩负的新的重大历史使命。

  王荣表示,深圳的政府机构方案从制定到获批,历时一年多的时间,从中央到省,都对深圳率先推行的改革寄予厚望。“深圳作为国家第一个经济特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科学发展的试验田、排头兵,在新的历史时期,有责任、有义务、有基础、有能力贯彻和落实好中央和省的重大战略部署。”

  “随着国家整体改革开放的加快,深圳原先在政策上的特,逐步消退,继续高扬经济特区改革创新的精神,尤为重要。”王荣表示,行政体制改革是深圳综改的重要突破口,特区的“特”首先是改革开放的“特”,“能不能在改革上有所突破,是新时期深圳履行特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使命的关键所在。”

  政府将大力放手

  深圳此前一直在进行大部门方向上的政府机构改革,但王荣也指出,与时俱进地看,深圳的行政管理体制,依旧存在着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政府仍然在管理一些不该管、管不好的事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对较为薄弱等问题。此外,在机构设置上,存在着分设过细、管理多头、运作不畅等问题。

  此次机构改革,将做到以机构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王荣表示,改革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不越位,不缺位,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减少政府微观事务管理职能,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市场能够自行调节,行业组织能够自我管理的事项,政府坚决不干预,凡是政府可做可不做的事项,也要本着积极培育市场的理念,政府主动放手。对于目前条件不成熟的事项,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大力放手。

  着重解决深层次问题

  在谈到这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特点时,王荣列举了五大特色。他认为,此次改革重点明确。“政府机构改革并不是对机构进行简单的拆分,而是同时紧紧抓住政府职能转变这个核心,从宏观上厘清政府、市场、社会的边界,又从微观上改革现行审批制度,突出服务型政府这个特点。”王荣认为,这一次政府机构改革,注重特区之“特”的要求,涉及面之广,目前在全国还不多见。

  他同时指出,此次改革还将从纵深推进,不是简单地完成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任务,而是着重解决制约深圳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消除体制机制障碍,“既要解决行政体制不够协调、效率低下的问题,又要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政府的定位,同时又重在解决特区内外二元化发展制约。”

  不能影响公务员士气

  改革涉及到现有机构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到公务员现有岗位。对此,王荣在昨日的动员大会说,“不同单位人员走到一起,要尽快融入,缩短磨合期,新老机构要做好工作对接,不能出现断档,要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王荣同时要求,要争取各方对改革的支持,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改革有序推进。

  “相关人员、部门的撤并整合,职能权力的增减,会涉及一些机关工作人员的权责分配,在历次机构改革中,深圳政府各部门的广大干部职工,都会以大局为重,主动配合,从不计较部门和个人得失。反之,为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我们也要更多地关注,充分地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始终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高度重视改革过程中各种利益与权责的调整。”

  王荣最后强调,不能因为改革让干部的发展空间受到制约,不能因为改革而让公务员队伍的士气受到影响,深圳将尽快探索、制定相关公务员的激励和保障机制,确实解决公务员的后顾之忧,做到各尽所能,各奔其所。

  专家观点

  广东省社科院科研处处长丁力:

  改革一大亮点是设置七个委

  “这次改革的力度相当大。”这是广东省社科院科研处处长丁力评价此次改革所用的第一句话。丁力用“令人振奋”来形容本次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在他看来,这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突破口,也是一个方向。

  增强政府社会服务功能

  丁力说,方案中一大亮点是设置了七个“委”。他认为,这些不同的“委”将起到统筹协调的功能。具体而言,首先是大大增强了政府的社会服务功能。比如其中“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交通运输管理委员会”的设立,都强化了民生领域的职权,通过统筹发展提高政府的社会服务水平。

  另一方面,丁力认为实现“大部制”,将决策权和执行权分开,也可以减少部门利益的形成空间,降低部门或者某些官员腐败的可能性。

  此外,丁力认为本次行政机构改革也体现了深圳乃至广东产业升级、转型的需求。随着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的组建,科技、工业、贸易和信息化等部门的融合,深圳产业升级和转型的工作将得到加强。

  改革障碍仍是人员分流

  不过丁力也提到,本次机构改革的最大阻力还是在于部门的撤并和人员的分流方面。他说,深圳以前也有一些很好的点子,但最后没有得到很好实施,“关键就是这么多的人怎么处理?”丁力说,要解决这个问题,关键还是看领导推进改革的决心。

  对于本次改革主要着力点在决策和执行两大块,而监督方面的改革似乎不多。对于类似质疑,丁力认为,这次改革等于是将决策和监督统一起来,将执行权分离出去,是政府机构内部的改革。而外部的像监察、司法等方面是另外一回事。

  深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盘点

  NO.1

  第一次(1981年-1982年)

  深圳进行第一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主要任务是机构精简。主要动作是撤销专业的经济管理机构。市政府撤销合并了10多个专业主管局和20多个行政单位,局级行政职能机构由原来的65个减少到18个。

  NO.2

  第二次(1984年)

  建立了“四委五办”,加强咨询决策部门。改革后,政府机构共有22个。

  NO.3

  第三次(1986年始)

  主要是减少行政管理层次。改革后,市政府机构增至39个。

  NO.4

  第四次(1988年)

  撤销市委部门中与政府职能重复的机构,将原由他们履行的行政职能全部转移到政府部门。改革后,市政府的机构分为办公机构、组成机构、办事机构和局委归口(或受委托)管理的直属局(处)等共计41个。

  NO.5

  第五次(1991年-1994年)

  重点是“三定”(定职能、定内设机构、定编制)转变政府职能。1994年,深圳市第五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市政府机构控制在40个以内。

  NO.6

  第六次(2003年)

  当年1月,广东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时任深圳市长的于幼军在会上宣布,深圳将成为中国惟一进行“行政三分制”试点城市,但最后无疾而终。

  NO.7

  第七次(2004年)

  深圳出台的《深圳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意在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制约协调。

  (据公开报道资料整理)

  A04—A05版

  统筹:本报记者 王莹

  采写:本报记者 王莹 庄树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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