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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消防通道经营,本报两度曝光,吕锐锋指示“打开生命通道” 违建钉子户终于拔掉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1日05:05  南方都市报

  

占用消防通道经营,本报两度曝光,吕锐锋指示“打开生命通道”
昨日下午,福田区城管局地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拆除了该处违建的后半部分。本报记者 徐文阁 摄

  “无论调查结果如何,从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打通生命通道的角度出发,该处违章建筑都必须强制拆除。”福田区福祥街上一栋违建占用消防通道经营,邻居陈女士屡次投诉无果后自行强拆,遭福田街道办执法队阻止,本报两次予以报道,引起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的重视,他要求拆除违建为生命通道让路。

  昨日下午,福田区城管局地政监察大队将该处违章建筑后半部分强制拆除,前半部分也即将拆除。

  吕锐锋一锤定音

  本报曾经两次对此违章建筑予以曝光,自称是违章车库业主的朱超仍然对外出租营业。陈女士将本报报道通过有关途径提交给了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引起他的高度重视。7月28日,市公安消防局到福祥街现场进行调查。7月29日,吕锐锋专门约见陈女士夫妇,称他们的来信和南都的报道均仔细看过。

  吕锐锋表示,目前环境综合整治已在全市范围内动起来了,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要做的第一项工作,就是要打开生命通道,要把巷道中的加建、搭建,阻碍消防通道,妨碍消防安全的建筑物全部拆除。在这样的背景下,福祥小区这一问题要列入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中来,无论是谁,都要服从安全大局。

  “我认为处理这件事的基本原则,就是要按照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的要求,基调就是要拆。”吕锐锋说,业主现在提供的合同上只有25平方米,多出的部分肯定是私自搭建,这部分首先要拆除。至于25平方米车库是否为违建,可以让业主提供房产证,如果没有就可以拆除。如果有,则要倒查开发商有没有按建筑设计报建来建。他相信规划国土部门不会批准五层以下多层住宅某栋一楼另外加建一套平房,确有这样做也应该追究责任。

  吕锐锋还表示,无论调查结果如何,从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打通生命通道的角度出发,他建议将该处建筑拆除。

  违建分两次拆除

  昨日下午2时30分,福田区城管局地政监察大队带领十几名工人,对福祥小区4号楼一楼的该处违章建筑予以强制拆除。现场有福田街道办执法队负责人配合,据其介绍,福祥小区是多层建筑,由于深圳市没有明确规定多层建筑的消防通道标准,目前只能参考防火间距的相关规定。东面的农民房先建,福祥小区后建,根据防火间距的相关规定,后建的福祥小区应该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如果建筑上没有窗户,间距不限,如果有窗口,间距至少6米。从现场的情况来看,现在的距离只有两米,确实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

  “南都两次曝光该处违章建筑,我们非常重视,但是由于有人提供了车库的购买合同,是否强拆,我们做不了主!”福田街道执法队负责人解释,之前一直没人拍板,因为如果车库合同有效,就要赔偿业主的损失,这部分钱由谁出,执法队无权也无钱决定。本报的报道引起吕锐锋市长重视后,如果合同有效,赔偿业主的损失将由福田区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该负责人称,车库也将在一个月内予以强制拆除。本报记者 成希

  新闻背景

  邻居曾欲强拆违建

  陈女士称,今年2月底开始,她先后十多次向城管部门及市长热线投诉:福祥小区4号楼一楼搭建约100平方米建筑。5月6日下午,她带人欲强拆这处违建。其间有数十名男子包围工人阻挠拆除。福田街道办综合执法大队多名队员赶到现场,要求陈女士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福田街道执法队负责人称,被投诉人于4月2日提供了房产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核对后发现此处是车库,有部分是加建。被投诉人后在二楼违法加建100多平方米,执法人员以督促其拆除。尚不能确认车库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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