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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项目县名单公示

  2009年四川省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省级财政小型

  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意见》(财农[2009]92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09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竞争立项申报指南>和<四川省2009年度省级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竞争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的要求,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组织专家,评审出2009年四川省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现对中央重点县和省级项目县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09年8月1日至2009年8月7日。公示名单如下:

  一、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名单:南部县、泸县、通江县、双流县、乐至县、苍溪县、平昌县、广安区、宣汉县、合江县、简阳市、富顺县、大英县、东坡区、洪雅县、西充县、屏山县、江安县、犍为县、内江市中区。

  二、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名单:南江县、嘉陵区、叙永县、渠县、邛崃市。

  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向四川省财政厅农业处和四川省农田水利局提供书面异议材料。

  联系人:四川省财政厅农业处

  李 文 028-86720102

  四川省农田水利局

  刘 华028-86695607

  028-86648729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

  二00九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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