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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公租房政策不大厚道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1日06:02  燕赵晚报

  □崔岩峰

  昨天,《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自8月1日起实施,公共租赁住房首先解决已取得政策性住房资格但暂时无力购房者的住房困难和过渡住房需求。非京籍住房困难者暂不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7月31日《京华时报》)

  京城居,大不易。在衣食住行等方面,不管是京籍还是非京籍,感觉最不易的当属住房。我们来看看北京现有的政策房有哪些限制条件。首先,两限房,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城八区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15平方米,家庭年收入不超11.6万元。其次,经适房,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10平方米,家庭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第三,廉租房,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7.5平方米。

  综观三种政策房,最醒目的限制条件就是申请人为北京市户口,而北京的户口是最难获得的,这道高高的门槛把众多非京籍外来人口挡在门外。如今公共租赁房的出现让人们看到了一线希望,可是限制条件又是户口。

  我们理解北京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加户籍限制的苦衷——放开户籍限制,申请人数激增,公租房数量将供不应求。但可以设置其他限制条件来控制租房者,而不是动辄以户籍设限。事实上,眼下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多数需要解决的是房子的“升级换代”问题。相比之下,既买不起商品房,又非政策性住房保障对象的“夹心层”才是最需要公租房关怀的人群。无视这些人的住房需求,政府既不厚道,也不人道。

  首都不仅是北京人的首都,也是全国人民的首都,他们有权在北京居留,有权拥有哪怕是租来的一个蜗居。但愿这个带有歧视性的公租房政策是暂时的,但愿这个政策也不要“暂”得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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