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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明确 涉及面广纵深推进 突出创新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1日08:28  深圳商报

  【本报讯】(记者 张惠屏 崔 霞)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以来,在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进程中,对行政管理体制先后进行了7次大的改革。记者从昨天的会议获悉,本次机构改革与以往几届相比,具有四大特点:

  一是重点明确。此次机构改革并不是对机构进行简单的拆分,而是紧紧抓住政府职能转变这个核心,按照新形势新要求,既从宏观上重点厘清政府、市场、社会的边界,又从微观上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既突出城市政府这个“大基层”特点,又注重特区之“特”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二是涉及面广。除教育、民政等个别机构暂不作调整外,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等都纳入了调整规范。即使暂不作调整的部门,在改革中也将按照转变职能的新要求重新进行“三定”,如此广范围、大力度的改革在全国尚不多见。

  三是纵深推进。此次机构改革不是简单地完成地方机构改革任务,而是着重解决制约深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消除体制机制性障碍。既着重解决行政运作不协调、效能低下的问题,又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政府定位,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既强调完善经济管理,又把加强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放到突出位置;既着力优化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又重在解决特区内外二元化发展问题,促进城市发展水平的全面提升。

  四是突出创新。此次机构改革本着先行先试、积极探路的原则,努力探索构建符合现代化大城市特点的政府管理架构,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迈出新步伐,在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方面取得新突破,在完善行政运行机制方面进行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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