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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假股票骗108万 夫判十年妻判七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1日08:49  华龙网-重庆商报

  《夫妻网上以原始股为饵诈骗上百万》后续

  本报讯(记者 钟臻 通讯员 魏杰 李颖)夫妻两人利用假身份证,注册成立假公司,以互联网为平台,以股票发行为诱饵,不到半年时间,在全国20余省市诈骗108万元申购金。昨日,市一中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祁建卿、谢晨露夫妻有期徒刑十年和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和5万元。另一同伙周斌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2007年8月,祁建卿在陕西省西安市制作了虚假的“重庆拓金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网站。2008年初,本来在陕西做股票投资业务的祁建卿与妻子谢晨露等人来到我市,在江北等多处租下办公场地及设备,在无任何出资的情况下,用假身份证注册成立了虚假的“重庆拓金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随后,祁建卿在虚假的拓金山网站上正面向全国股民网上发行原始股,发布该股票将于近期上市的虚假事实。

  法院查明,祁建卿等人从2008年3月至6月,先后以上述诈骗手段从北京、四川等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27名投资者手中诈骗108万余元“股票申购金”。其中,周斌分得赃款23万余元。2008年7月,部分投资者在发现被骗后,向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咨询,该监管局在得到信息后报案。不久3人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祁建卿、谢晨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设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手段非法集资,骗取他人人民币108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周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参与非法集资,3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判决后,记者从法院了解到,祁建卿夫妻诈骗的108万已经被两人挥霍,受骗者挽回损失的方法是向两人提起民事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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