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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处罚听证 应该曝光浪费水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1日09:55  生活新报

  代表建议曝光浪费水企业

  本报讯 记者 高燕

  实习生 杨娇

  昨日,《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召开。听证代表针对处罚主体不明确、处罚形式单一、缺乏奖励等方面提出了46条意见。

  代表李政认为,重新修订的《处罚办法》对节约用水的引导和操作性较强,但对执法主体只有简单的表述,即“城市节约用水行政执法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对违反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没有明确处罚的主体,这对今后处罚工作的开展有难度。

  旅游景区的听证代表范志宇说,应建立处罚通报制度,让市民了解浪费水的企业是如何被处罚的,被处罚后又是如何整改的。另外,《处罚办法》的奖励条款比较模糊,如果能建立一个明晰的奖励机制,就可以引导企业做得更好。听证代表魏樯则建议,对于水资源浪费严重的企业和单位,应在主流媒体上公开曝光。

  昆明市法制办副主任刘毅表示,制订单位将会认真听取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并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代表们提出的问题,预计10个工作日内会将听证会的情况进行汇总,发布到昆明市法制办、昆明市市政公用局等相关网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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