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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文件查处以领导名义行骗行为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记者文彩云) 日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严防冒用领导干部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区要坚决查处和抵制冒用领导干部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近期有人冒用领导名义行骗

  《通知》中指出,最近发现,有人冒用领导名义、打领导旗号在基层行骗,揽工程、要项目、套资金和违规办理其他事务,严重干扰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广西发展良好势头”工作的顺利实施,给项目建设带来了安全隐患,给国家造成了资金损失,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严重损害了领导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通知》中提醒全区各地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对以上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名义揽工程、要项目、套资金的,要将其姓名、所在部门、联系电话等有关情况了解清楚,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或联系核实,以免上当受骗,绝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全区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12388。

  严禁打“领导牌”要工程

  《通知》要求,要坚决查处和抵制借领导名义、打领导旗号在基层行骗、要工程和招投标的行为,并将以下三个“不容许”制度化。

  一是不容许任何人打着领导旗号行骗要工程,凡是打着领导旗号要工程、要投标的,一律取消参加投标的资格。二是不容许任何单位、任何人帮助那些打着领导旗号的骗子办理任何事情。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三是不容许知情不报,各级领导干部知道有人打着领导旗号行骗、办事、要工程的,要立即报告,坚决抵制。

  领导不得为亲属谋私利

  《通知》指出,要坚决查处和抵制借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名义揽工程、要项目、套资金或违规办理其他事务的行为,领导干部不得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提供任何便利。

  根据《通知》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以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名义要求办事的情况应报未报的,一经查实,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其进行严肃批评;领导干部怂恿或默许亲属、身边人以领导干部名义要求办私事、牟私利的,按有关党纪政纪处理。

  领导干部明知上述行为而不加拒绝、制止,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必须责令纠正,并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

  发现“打招呼”者立即报告

  为了防止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本人影响、打着领导干部旗号谋取不正当利益,《通知》作出以下三点要求:

  (一)发现冒充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向地方部门打招呼、索要财物、承包工程项目、推销产品以及其他求情办事的,要一律不见、不理、不办,并立即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二)对以领导干部名义、打着领导干部旗号,要求办事的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教育处理。

  (三)对冒充领导干部名义、打着领导干部旗号要求办事、进行诈骗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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