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昆明西山法院昨日宣判28名罪犯 5人碰瓷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1日10:38  云南网

  

昆明西山法院昨日宣判28名罪犯5人碰瓷被判刑

  宣判会现场 实习生 耿昊 摄

  昨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在昆明市碧鸡广场举行打黑除恶公判大会,对郎万明等28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5名被告人故意撞车制造车祸勒索钱财被判刑;还有23名被告人也被判刑。

  郎万明、邹进纲等5人组成的团伙以故意去撞电动车受伤为由,勒索骑车人的财物,为了让自己的表演更逼真,他们在撞车前还先自残,在身体上留下伤痕。

  去年4月中旬至今年4月6日期间,这一幕幕丑剧在关上高原明珠酒店、青年路、金泉路等30多处上演,骑电动自行车的32名被害人受到威胁或者要挟,被勒索财物,少则260元,多则4800元。其中郎万明参与犯罪27起,涉案金额4.2万余元;邹进纲参与犯罪26起,涉案金额4.4万余元;其余3名被告人也参与敲诈勒索,涉案金额共计5万余元。

  昨天,西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郎万明有期徒刑8年,其余4人也被判刑。

  记者 柏立诚 实习生 孙晨珵(春城晚报)<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