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1日13:04  新闻晚报

  晚报讯 《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已经2009年7月13日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7月22日由韩正市长签署市政府第14号令公布,将于同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全文已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www.shanghailaw.gov.cn)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上公布,并即将在解放日报上全文刊载。

  《办法》明确核对的内容主要包括核对对象的可支配收入和财产。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财产包括实物财产、货币财产等。 《办法》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要求核对对象在提出享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待遇的申请时,应当如实提供个人或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信息,不得隐瞒和虚报,并积极配合核对机构依法开展调查工作。

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更多关于 市民 经济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