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民政部门将提供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1日13:2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林靖)记者从公安部获悉,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部五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根据《通知》要求,民政部门将劝导、引导街头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不愿入站的,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服务。

  此外,民政部门要坚持“先救治后救助”原则,配合医疗机构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险传染病人的救治工作;对于受助未成年人,利用指纹识别技术建立数字档案,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救助管理机构、社会福利机构中未成年人的采血工作。J151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