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徐硕 记者孙莹)高先生通过房改政策购买了单位分给他的一套住房,但是产权证却迟迟没有下发。高先生将房屋产权单位诉至法院,要求为其办理产权证。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高先生诉称,他是一家建筑公司的职工,自1987年就和妻女搬进岳父母的房子同住。公司因考虑到高先生也是公司职工,一直住在这里,也没有其他房屋居住,便决定将房子分配给高先生。
高先生说,在按房改政策购房时,他与产权单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交纳了购房款。但是2003年产权证领取通知公告后,产权单位却一直告诉高先生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J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