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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纳雍停止干部拒拆迁将停职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2日01:35  新京报

  据新华社电 “干部职工坚持不签订拆迁协议、不履行协议,将被停职、停薪”———为解决城市建设拆迁难题,贵州省纳雍县出台的“严肃城市建设拆迁纪律”规定,引起舆论争议纷纷。对此,纳雍县委、县政府决定,从8月1日起停止执行这一文件。

  记者在纳雍县采访了解到,由于县城旧城改造和新城开发因拆迁难而停滞,特别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拆迁补偿要求过高,使拆迁工作难以继续。

  2008年10月20日,纳雍县规定,被拆迁房屋所有者是正、副科级领导干部,或其直系亲属的,将由纪检、组织部门对其进行动员谈话、诫勉谈话或抽调拆迁办工作,15日后仍不签订拆迁协议、腾房搬迁,提请县委研究,免去其工作职务。被拆迁房屋所有者是单位干部职工,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动员谈话,10日内不签订协议停止工作,15日内不签订协议、不搬迁者将停发工资。

  纳雍县委书记宫晓农说,这些被拆迁房屋所有者既是国家干部,同时也是一般公民,对其不履行协议、拒不拆迁的行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依法依规拆迁,通过法律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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