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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不在场不取器材”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2日01:58  新文化报

  新闻回放

  7月29日,通化市体校一名16岁男生宋某在长春市军事体育学校训练时,与一同训练的男生赵某发生口角。在双方离开时,赵某用箭射穿宋某喉咙,箭从下颌一直穿入脑部,宋某不幸身亡。

  本报讯(记者毕继红实习记者王国彬)通化队员在长春用箭射死队友一案,引起了长春市体育局和长春市军事体育学校的高度重视。昨日上午,长春市军事体育学校召开了安全管理家长会,就此事件首次公开回应。

  “教练不在场不取器材,教练不在场不训练,训练结束后器械全部入库。”长春市军事体育学校校长胡义夫详细介绍了学校对训练管理的安全守则。

  “事件发生后,长春市体育局高度重视此事,要求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特别是训练期间的安全工作。”胡义夫说,“学校除全力配合警方调查外,还对运动员加强了安全、思想道德及心理教育,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

  同时,他还代表学校承诺:“确保运动员在校训练、学习、生活的安全。”

  据了解,该校现有运动员130多名,23名家长出席了昨日的家长会。会议结束后,运动员家长参观了学校的训练场、教室、宿舍,还进入事发的室内射箭训练馆和监控室。

  空旷的射箭训练馆长70米,分为18米、30米、60米三个级别,墙上贴着“训练场馆管理制度”,第五条规定,“训练场馆内发生人身伤害、失火、失盗及门窗玻璃室内设施损害等问题由主教练负责。”事发后,这个场馆就再也没有队员进入场馆训练。

  学校的一名工人员介绍,出事时,三名通化队员是站在训练馆的30米线上,用箭射人的男生当时已射出一箭,命中了对面的靶心,射中宋某的箭是第二箭,当时宋某正沿着训练馆的左侧向大门方向行走。

  在监控室,两台大液晶电视上有25个区块,可以看到学校的每一个角落,出事的射箭馆在大屏幕上清晰可见。

  《“通化市体校男生中箭身亡”》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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