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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记者 尹辉 实习生 余慧)食品抽检时,不但要购买样品,且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昨日,省政府网站公布《关于加强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重申食品抽检有专项经费,严禁违规收取检验费。
《意见》称,《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样检验,抽样样品应当购买,不得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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