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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胖女孩,一个月报了8次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2日06:05  钱江晚报

  本报通讯员 章玮 章官翔本报记者 陈蕾

  17岁的钱姑娘是下午4点钟走进杭州翠苑派出所的。

  她直接走到值班室,靠着玻璃门,看警官们正忙着,胖乎乎的脸上颇为平静。

  总值班的是林警官,眼见着一个跟女儿一般年纪的小姑娘进门,又颇为乖巧地在一边候着,便和颜悦色地问她什么事。

  胖姑娘说,钱包被偷了。

  林警官问了问地址,她说是在天目山路180多号的地方。林警官就让她写了报案的说明,叫外头巡逻的同事开车经过那一带的时候多加注意一下,又安排了个同事详详细细地问了经过,帮这胖姑娘做了个笔录。

  胖姑娘做完了笔录,还是站在值班室外面不走。

  林警官一想,大概是钱包丢了没钱,就从自己口袋里摸了两元钱给姑娘说:“坐公交车回家吧。”

  姑娘却看也不看那两个硬币,只是看着林警官说:“回家的车已经没了。”

  这时候是傍晚五六点钟。

  老林刚才看过她的身份资料,家在余杭,回去有几十里路。派出所一般不会直接送她回去,况且这当口又是开始忙碌的时候。

  林警官又问她:“那我把你送到救助站?”

  老林还没开口(解释救助站可以把女孩儿送回家),那女孩极为干脆地说:“救助站不收的,你给我20元钱打车。”

  20元怎么够坐出租车去余杭呢,起码得六七十元啊?老林心中生疑。

  刚走过的徐警官却是个嫉恶如仇的火爆性子,耳边刮到这一句,就盯着胖姑娘看:“你怎么知道救助站不收?你去过?”

  徐警官大声对老林说:“肯定是经常报假案骗钱的!说话这么老练!小小年纪,不学好!”

  老林已经心里有数了,按照这孩子的身份证上公安网一查,果然,从6月27日到现在已经有8次报案记录,理由全都是钱包被偷,这都第9次了。估计每次都能从自己的同事这里骗点小钱。

  老林重新问了她一遍。胖女孩这才承认自己报的都是假案,目的是利用警察的同情心骗钱。

  派出所的巡警们,哪个不是经常自己拿钱救济报案人的。就算是看多了被骗被抢的人,嘴上说是一回事,心中总还有几分不忍。你别看那徐警官此时此刻对胖姑娘恶声恶气,遇到真的可怜人,常常第一个看不落忍的就是他,送到救助站不说,给人家口袋里塞个五十元才心安。

  她才17岁,就这么老练啊!这会儿,对眼前的这个胖姑娘,林警官先前的一丝关切已经一扫而光,随后依法办事:谎报案情,拘留7天。

  胖姑娘这会儿才慌了,眼泪吧嗒吧嗒地掉,却被请进了单独的小房间,等着警车送走了。

  老林锁上门的时候,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谎报案情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加的违法行为,是指故意向行政执法机关举报、投诉并不存在或者发生的违法事实。这种谎报案情的行为,在客观上影响了行政执法机关的依法办案。

  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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